山东金融监管局规范个人养老金业务谨防销售不当侵害消费者利益
发布时间:2025-05-12
浏览数:
针对个人养老金业务中存在的“被开户”“销户难”“空户率”偏高等问题,山东金融监管局针对开展专项行动,督促辖区银行保险机构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促进个人养老金业务稳健发展。一是加强营销适当性管理。要求金融机构加强一线员工业务培训,确保员工准确理解和掌握账户规则、税收优惠、产品风险等内容,准确宣导政策;充分提示相关风险,明确告知消费者“未达到国家规定领取条件的,资金账户封闭运行、领取环节缴税”等重要信息。加强开户管理,不得通过赠送“礼品”“返现”等方式诱导消费者盲目开户,严禁误导开户,防止“被开户”“销户难”等问题。二是严格“双录”要求。明晰取消“双录”的情形,督促各金融机构不得擅自扩大取消“双录”范围。对银行、保险公司人员参与线下营销的,督促按监管要求进行“双录”,严防误导销售。三是丰富产品供给。督促机构强化产品养老属性,提升产品适配性。保险公司发挥保险跨期支付、保值增值等作用,有效满足老龄阶段财务收支匹配的保障需求。